質檢機構在儀器檢測工作中,通常會用到一些專用儀器檢測設備,儀器計量校準檢測,這些設備一般是針對被檢測產品的檢測需要專門設計制造的,國家還未頒布這些專用設備的檢定校準規范,因此很少有計量校準機構具備這些設備的檢定校準能力,計量校準檢測公司,為了保證這些設備也能得到量值的溯源,合肥計量校準,大多數質檢機構采取的辦法是編制校準方法進行自校準。
對于質檢機構來說,執行自校準的人員都不是計量檢定校準的專業人員,可能是檢測設備的使用者,也可能是設備所在的檢驗室組織其他熟悉設備的人員。而且實施自校準的人員應該獲得必要的有關計量校準基本知識的培訓,并經過適當的考核和授權后,才可進行檢測設備的自校準方法編寫,實際校準等工作。
校準和測量能力(CMC)是校準實驗室在常規條件下能夠提供給客戶的校準和測量的能力,其應是在常規條件下的校準中可獲得的1小的測量不確定度。國際上,計量校準單位,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ILAC)互認協議的認可機構認可的校準實驗室的認可范圍中原來使用的是1佳測量能力(BMC),而簽署CIPM互認協議的各國家計量院在國際計量局(BIPM)的關鍵比對數據庫(KCDB)中使用的是校準測量能力。鑒于CMC和BMC沒有本質區別,2007年BIPM和ILAC統一使用CMC。CNAS于2011年在其文件中關于校準實驗室測量不確定度的要求等同采用了ILAC-P14:2010《校準領域測量不確定度的政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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